联合国气候谈判 不抛弃不放弃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秘书处执行秘书克里斯蒂娜•菲格雷斯指出,建立全球性气候变化公约是必须的,也是可以实现的。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执行秘书克里斯蒂娜•菲格雷斯,图片来源:UN climatechange
联合国多哈气候大会上周六在卡塔尔落下帷幕,结果再表明了虽然国际磋商正稳步朝着正确的方向发展,但进展却缓慢得令人担忧。
这次谈判的核心莫过于全球迄今为止面临的最具挑战性的能源转换问题。以往的能源过渡都经过了一段漫长的时间,木柴是人类最初的能量资源,直到18世纪才被煤 炭取代。随着技术发展的加速,石油仅用了一个世纪就取代煤炭成为全球最主要的能量来源。气候变化并不是促进使用可再生能源和增强能源效率的唯一动因,但它 的确给这本该平稳的发展注入了紧迫性。
除了面对现今能源系统的存储大换血挑战,时间也不等人。科学表明,全球温室气体排放将在这十年达到顶峰,随后迅速衰减。因此,为了温室气体顶峰尽快到来而转 成消退形势,我们要减少人类活动消耗。在全球各区域的极端天气都为增加人类活动消耗提供了充足的证据,尤其是那些易受损害的区域。
联合国是唯一的平台,可以提供机会让所有国家都参与到全球决策中来,无论国家是大是小。向低碳转变需要全球的参与,每一个国家都受到气候变化的影响,而且需要慎重地引导这次加速的全球能源变化。
此外,在科技驱动下,经济发展的规模和速度以及资本自由流动让全球参与变得尤为重要。现在的低排放经济,仅仅依靠人均基础,都将会以从未出现过的快速增长,成为未来的高排放经济,除非他们受到充分的鼓励和支持制造清洁能源。
继前两年坎昆和德班的重大推动措施之后,多哈的37个国家(所有欧盟成员、澳大利亚、白俄罗斯、克罗地亚、冰岛、哈萨克斯坦、挪威、瑞士和乌克兰)都在法律 上通过了有约束力的减排计划,使他们在以后的八年的排放总体降至1990年最低线下18%。这项目标由更加严格的解释条款来支持,在2014年前还会得到 更多的强化。
除此之外,在多哈,所有国家都坚称想要在2015年12月前达成基于最新科技适于所有国家的合约。政府正明确地将全球领入一个重大的转折,但仍未有力且迅速 地执行他们的允诺,以确实他们的意图。政府必须也有能力促进这次气候变化的行动,并不仅仅因为利他的缘由,而正是因为关于到他们自己的国家利益。
联合国是全球做出共同决策的场所,但并不是各国国内决定的驱使者。国家对能源持续性、稳定性和竞争力的利益是他们对气候变化作出回应的决定性驱动。联合国程序是国际集合商谈的中心,但对气候变化的行动并不仅仅局限于联合国内。
为了回应这缓慢但稳定的国际谈判的进展、利用新低碳经济,33个国家和18个次国家行政区将在2013年启用碳定价,这项行为将覆盖30%的全球经济和 20%的碳排放量。直到2011年,118个国家已建立气候变化法规或可再生能源的目标,比2005年多一倍。有更多不在联合国框架内的地方,自愿努力减少沙漠化和降低排放量。与2006年可再生能源占全球电力的3.4%相比,2010年达到了20.3%。对清洁能源的投资超过一万亿,并预计会以每年四千 亿的速度增加。
倡导低碳的运动已延伸到许多地方,但仍然还不足够。低碳必须尽快成为标杆,而不仅仅是新鲜事。政府虽然已经制定了进程,但进展缓慢。政府没有尽最大的努力, 个人亦是;私营部门能够而且应该更有目的性地开展工作;财政部门能够而且应该更加积极地投资;技术能够而且必须发展的更迅猛。每个人都将会为这个问题的解 决贡献一份力量,没有人能逃避这一责任,或者说机遇。
每个人都需要尽最大的努力。我们需要跳出“零和”心态,通过合作的方式来追求这一急迫且共同的目标。我们相互之间需要更加努力推动低排放经济,从政治责难转向政治机会。
2015 年的条约必须保证所有国家的公平参与,有能力对科学的紧急情况作出回应。最重要的是,它必须是我们这一代人愿意做出行动的证明,能否充分减少温室气体,避 免最恶劣的气候变化,最后,历史将依此给及我们评判。事实是,我们现在可以一边促进个人的经济可持续发展,同时保护那些最易受气候变化负面影响的事物。这 正是为什么,一个全球气候公约是必须的,也是可以实现的。
翻译:石泽惠 校对:黄露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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