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

冲出垃圾围城

中国正在试图健全正规垃圾收运处理体系,让城市居民垃圾分类从理念变为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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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垃圾分类可以引导居民养成绿色生活、绿色消费的习惯。图片来源:Alamy</p>

垃圾分类可以引导居民养成绿色生活、绿色消费的习惯。图片来源:Alamy

八岁的北京女孩瑶瑶在学校的环保活动上学会了垃圾分类。回家后,她兴奋地请爸爸妈妈把生活垃圾仔细分成厨余、可回收和不可回收,再投放到小区的分类回收垃圾桶。但清早到来的环卫车还是将不同颜色垃圾桶里的垃圾一股脑儿混放到一起运走了。小女孩的热情变成了满腹疑惑。

垃圾分类的概念在中国已经推行近二十年,但收效甚微,拾荒依旧盛行。而在正规回收领域,粗放的填埋处理依然是主流。

这一局面可能面临改观。2017年3月,中国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改委和住房城乡建设部编制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其中规定,到2020年底,基本建立垃圾分类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在10座以上的城市试点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体制与素质

关于中国垃圾围城状况的公共讨论往往简化为抽象的“国民素质”问题。然而,对一部分逐渐拥有垃圾分类责任意识的中产家庭而言,垃圾管理体系的不健全令他们有心无力。

很多人和瑶瑶一家有一样的担忧。垃圾分类是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的全链条系统,一环失守全盘沦陷。中端收集、运输环节的缺失,处理环节也没有公开透明的信息,前端的投放分类显得全无意义。

而非正式回收渠道接收了大量垃圾,甚至不少大楼和小区的物业公司和个体拾荒者有固定的合作关系。尽管拾荒者会对收来的垃圾进行分类以利于出售,但产生了回收不当导致的二次污染等问题。

香港中文大学文化与宗教研究系助理教授胡嘉明曾多年对北京郊区一个拾荒者社群做人类学调研。她告诉中外对话,政府一直在尝试把个体拾荒者纳入到管理系统中,但不是很成功。

早在2000年,中国就将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8座城市列为垃圾分类收集的试点城市,从自上而下的政策部署到公益广告、环保教育,配套措施做了不少。

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教授刘建国认为,全民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持续参与是垃圾分类存在的短板。这一点上,中国与垃圾分类先进国家相比还有很大差距。

显然,造成这种状况的,不仅仅是国民素质,更有体制的缺陷。随着中国城镇人口的继续增长,消费水平的上升,粗放的管理模式能否解决越来越大的垃圾问题,令人担忧。

根据环保部发布的数据,2015年中国246个大中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1.856亿吨。如果用装载量为2.5吨的卡车来运输这些垃圾,所用卡车长度近50.4万公里,能绕地球赤道12圈。

如此大量的垃圾,显然需要一场管理体制的革命。

刘建国认为,垃圾分类本身并不等同于减量,但将极大地有助于减量。

以干湿分类为例,如果把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分开,即在垃圾产生的源头把水分去掉,进入清运环节的垃圾重量就能够减少50%,这将为城市节约出大量空间资源。其他品类的细分也将带动后端垃圾处理与回收利用设施效率的提高,达到后端减量的效果。

此外,分类还可以引导居民养成绿色生活、绿色消费的习惯,在消费环节减少垃圾的产生,促进前端减量。
 

 
北京市某小区的分类垃圾箱,居民一般选择直接扔进“其他垃圾”车。图片来源:冯灏

打通垃圾分类链条

发改委坦承,《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能否成功关键,是能不能打通后续收运、利用、处理等诸多环节。《方案》着重强调了收运、回收、终端处理等设施建设与前端分类工作的配套衔接,避免影响居民垃圾分类的积极性和分类效果。

此前,国家主席习近平已经于2016年12月在党中央内部工作会议上提出,要加快建立投放、收集、运输、处理全程分类的垃圾处理系统,形成政府推动、全民参与的垃圾分类制度。

“垃圾分类”已经被提到党和国家政策中前所未有的高度。

而垃圾分类的全链条打通亦是政府和民间社会的共识。民间垃圾管理行动网络“零废弃”联盟的毛达建议,以北京为例,每个区县都应该建立起一条“垃圾分类示范线”,而示范体系绝不能有任何妥协。即便由于配套措施不成熟,示范线上的部分环节收不到“合格垃圾”导致空转,也不能混入“不合格垃圾”。

毛达强调,这一示范线最重要的目的在于重建公众的信任,另一方面,空转的处理线也会倒逼相关部门的工作,促使分类垃圾量达到处理能力。

此外,示范系统需要将全过程的操作信息公开给社区居民,让居民清楚分了类的垃圾最终进入到了分类处理设施。

强制垃圾分类的可能

打通垃圾分类体系之后,顺理成章的下一步就是进行强制垃圾分类。杭州就在探索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对垃圾分类投放不达标的小区物业管理者征收罚款乃至停止垃圾清运。事实证明,停运这一处罚措施行之有效,大多数小区物业公司会在停运第二天主动联系街道和城管部门,表示立即整改。

但是,无需为自己留下的垃圾负责已经成为一种根深蒂固的习惯。有市民提出质疑,“我明明在缴纳商品消费税、物业管理费、环境卫生费等等费用,为什么还要参与分类?这难道不应该是政府的责任吗?”

“所谓强制,隐含的意思就是界定了垃圾分类的责任,明确了我们每个人都是垃圾的产生者,要对这些垃圾负责,否则就要受到一定的约束。”刘建国解读说,“但根据国内的现实情况,估计短时间内可能还是会将强制性手段与激励性措施结合起来,双管齐下,让居民尽快养成垃圾分类的习惯。”

养成新习惯,首先需要打破旧习惯。但垃圾分类近二十年来仅仅流于表面,这不免让人担心,全链条的、真正的垃圾分类真的可以在中国城市社区,乃至广大乡村地区扎根吗?

在垃圾围城的隐忧之下,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是越来越急迫要回答的问题。垃圾分类不是目的,但是解决上述问题的重要手段。